公司无故解聘或者降职,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来处理赔偿问题的,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要是公司毫无理由地解聘员工,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要是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是根据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定的。工作满一年,公司就要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无故给员工降职,还擅自降低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把少发的工资补上。要是员工因为降职降薪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得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法和前面说的一样。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商量,要求公司支付该给的赔偿或者补足工资。要是商量不通,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来管管。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让专业的机构来评判。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