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理继母和继子的财产分割案件,有一套特定流程。先明确要分割的财产范围,如果财产是继母和继子共同拥有的,划分各自份额时,得看共有人之间有没有约定。要是有约定,就按约定来;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而且财产是按份共有的,那就按照出资的多少来确定份额。要是没法确定出资额,那就当作两人等额享有。要是这财产是被继承人的遗产,那就按照《民法典》里关于继承的规定来处理。
2、要是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就按照里面的内容来分割财产。在继承顺序上,遗嘱继承比法定继承更优先,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又比遗嘱更高。
3、要是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那就按法定继承来。继母作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如果继子和继母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继子也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要是没形成这种关系,继子就没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而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遗产时要照顾一下;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可以多分一些;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4、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着分割财产。要是商量不下来,任何一方都能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