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冷静期可不能设成100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等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了,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这些相关材料存起来。
2、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那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3、从这里能看出来,法律明明白白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是30天,这个时间是法定的,不能随便加长或者缩短。所以说,设置100天的离婚冷静期肯定不行。现在社会变化快,家庭关系也复杂多样,法律规定这个固定的冷静期,是综合考虑了给夫妻双方足够时间思考,又避免过长时间影响当事人生活。要是随意延长冷静期,可能会让一些确实感情破裂的夫妻陷入不必要的困境,不利于社会关系的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