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账时能查阅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合同是公司经营活动重要书面凭证,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紧密相关。
公司的各种合同能体现业务往来、资金流向等信息,对股东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很关键。所以,股东行使查账权时,合同是重要查阅对象。股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解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可要求查阅合同。
股东行使该权利,要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要是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合同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可拒绝提供查阅。公司需在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若公司拒绝,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