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恶意降薪迫使员工离职,这其实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能拿到相应赔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得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按一年来计算补偿;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得按照上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打个比方,员工在单位工作3年,月平均工资5000元,正常的经济补偿就是3乘以5000,等于15000元,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就得给30000元赔偿金。
员工要是想拿到赔偿,得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降薪通知这些,用来证明单位恶意降薪,自己是被迫离职的。拿到证据后,可以先跟单位协商赔偿。要是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