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涉及贷款承担问题,得根据贷款性质不同分别处理。
夫妻共同贷款,一般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钱。对于这种贷款,离婚协议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也能约定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不过要注意,这个约定只对夫妻两人有效,不能用来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还是能要求夫妻双方一起偿还贷款。要是一方按照协议承担了还款责任,而另一方没按约定做,承担还款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讨。
要是一方的个人贷款,也就是只用于一方个人事务,没用到夫妻共同生活里的债务,通常由贷款的那一方自己承担。但在实际操作时,得有证据证明这是个人债务,像借款合同里明确写了是个人借款,或者款项没用到家庭里等。
拟定离婚协议时,贷款承担条款要写得明确具体,比如贷款的种类、金额、还款方式、由谁来承担等内容都要写清楚。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离婚后最好及时和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办理贷款变更手续。要是金融机构不同意变更,那就把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据保留好,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