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债务不是必然由女方承担。夫妻债务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先说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债务得夫妻一起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就由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所以,共同债务不是女方一个人的事儿,双方都有责任。像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再说说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结婚前就欠下的债,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过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而且债主没办法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夫妻共同同意借的,那这种债务就由借钱的一方自己还,和另一方没关系。
所以,离婚的时候得先弄清楚债务的性质。是共同债务的话,双方都要还钱;是个人债务,就由借钱的人自己还,可不是简单地都让女方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