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时,经济补偿得按劳动者的合薪来算,不能只看底薪。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经济补偿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定,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得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知道,“月工资”可不是单指基本工资也就是底薪,它还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种货币性收入。就好比有个劳动者,除了每个月的底薪,还有月度绩效奖金、季度奖金等,那在算平均工资的时候,这些收入都得算进去。
如果公司在裁员时,只按照底薪来计算经济补偿,那可就违反法律规定了。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不用害怕,是有办法维护自己权益的。劳动者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用合薪来计算经济补偿。要是公司拒绝这么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监管部门来管管这家公司;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总之,劳动者得清楚自己的权益,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