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以后,如果两人对共有的房子卖不卖意见不统一,可以这么解决。要是离婚协议里对这套房子怎么处理有写明白,那就按照协议来做。要是协议没说清楚或者根本没提这事儿,两人又商量不到一块儿去,那就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里提过,一起拥有房子的人可以商量好怎么分割。要是商量不下来,房子不好直接分或者分了会贬值,那就把房子折价,或者拍卖、卖掉后分卖房子拿到的钱。一般法院会看房子的实际情况来处理。要是有一方想要房子,就找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给房子估个价,拿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要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把房子拍卖、卖掉,然后分卖房子得到的钱。
3.在实际的法院判案里,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对买这套房子出了多少钱、谁更需要住这个房子。要是一方住的地方都成问题,法院在分割房子的时候可能会多照顾他一点。所以说,两人对共有的房子卖不卖谈不拢的时候,走法律程序是比较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