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向法院请求追究刑事责任,得看具体情况。在咱们国家,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这两种情况可不一样。
对于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公民没办法直接向法院请求追究。像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还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都属于公诉案件。通常是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然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审判。
和公诉案件不同,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诉案件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比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第二类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第三类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却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所以说,如果是符合条件的自诉案件,就可以向法院请求追究刑事责任;要是公诉案件,那就得先让公安、检察机关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