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私自加盖公章造成损失的,要负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先说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员工私盖公章属于无权代理。要是单位事后不认可这一行为,那员工得自己承担民事责任,给单位赔偿损失,像因为合同违约要赔的钱、对方要求支付的违约金等。不过要是构成表见代理,单位就得先对外承担责任,承担完了再找员工追赔。
2、再说行政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会被拘留、罚款。所以私盖公章的员工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3、最后说说刑事责任,如果私盖公章情节严重,就可能触犯《刑法》。例如员工用私盖公章的手段进行合同诈骗,骗到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就构成合同诈骗罪;要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就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一旦构成犯罪,会面临刑事处罚,像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对于这类员工私盖公章行为的认定和处罚可能会更加细化和严格,以更好地保护企业和社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