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里,如果有写加班却没有加班费的条款,一般来说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从法律层面看,咱们国家的法律是明确保护劳动者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是安排劳动者加班,就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这可是法律的硬性要求,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详细说明了加班费的支付标准。要是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得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在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要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劳动合同里那种排除劳动者获得加班费权利的条款,明显违反了这些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即便合同里有这样的条款,劳动者还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要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也不用怕。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好好协商,争取和平解决问题。要是协商不成,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监管部门介入处理。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