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中,租客按时交房租是应尽的责任。要是租客耍赖不交房租,房东是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在租房合同里,给房东付租金就是租客的主要任务。要是租客没什么正当理由,既不按时交租,还拖拖拉拉的,房东就可以要求租客在合适的时间内把租金补上。要是租客过了时间还不给钱,房东就有权力解除合同。
房东具体该怎么做呢?第一步得给租客发书面通知,清楚地告诉租客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把欠的房租交上。这个合理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比如租客平时的经济状况、拖欠租金的时长等。要是租客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还是没交租金,房东就可以正式行使解除权,给租客发解除合同的通知。从租客收到通知那一刻起,合同就正式解除了。
合同解除之后,房东能要求租客赶紧从房子里搬出去,并且付清之前欠的租金和因为逾期付款产生的违约金。要是租客赖着不搬,房东也不用怕,可以去法院起诉租客,让法院来判决租客搬离房屋,并且承担相应的费用。
不过要注意,如果租房合同里对租金支付和合同解除有特别的规定,那就要按照合同里写的来办。所以房东在遇到租客不交房租的情况时,一定要先看看合同,再按照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