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但女方不愿离,得看具体情况来处理。
要是男方第一次起诉,女方明确不同意离,且不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法院一般会认为双方感情没破裂,判不准离婚。
倘若男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不过六个月后男方再次起诉,法院会重新审查夫妻感情状况。要是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就算女方还是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离。
在这个过程中,女方若不想离婚,能在庭审时主动举证,像双方曾有美好回忆、平时相互关心照顾等,以此证明夫妻感情还没破裂。女方也可以试着和男方沟通,看能不能化解矛盾、修复感情。要是双方有和好可能,还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和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