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员工签了自愿离职协议,很难主张经济补偿。自愿离职意味着员工主动放弃工作,不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定补偿情形。
不过,存在几种情况员工仍可争取补偿。一种是有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况。像用人单位用不发工资、威胁处理档案等手段,逼员工签自愿离职协议。这时员工要收集证据,像录音、聊天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主张协议无效,再要求经济补偿。
另一种是协议显失公平。要是协议里约定的补偿金额比法定标准低很多,员工可以请求撤销协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员工能证明签自愿离职协议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愿,是受了用人单位的不当影响,就有机会拿到相应补偿。所以,员工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