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债务,解决方式要区分债务性质。
要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负担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连带清偿,离婚时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若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像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负担的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用个人财产清偿,配偶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实践中,判断债务性质很关键。债权人主张是共同债务,要承担举证责任。夫妻双方还能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债务承担,但该约定通常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