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明确规定。要是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到庭,或者没经过仲裁庭同意就中途退庭,那仲裁就会按撤回申请来处理。而被申请人遇到同样的情况,仲裁庭还能接着开庭审理,并且作出缺席裁决。
不过,这个规则没说迟到多久算“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在实际操作中,仲裁庭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不是缺席。要是迟到时间不长,而且当事人能给出合理的解释,仲裁庭可能会让当事人参加庭审。但要是迟到时间很长,像超过了半小时甚至更久,还没有合理的理由,仲裁庭大概率会按缺席处理。
这就提醒大家,参加仲裁庭审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开庭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出门多预留一些时间,别因为迟到给自己带来不好的仲裁结果。要是遇到像不可抗力这种特殊情况,可能会迟到,就得赶紧和仲裁庭联系,把情况说清楚。要是申请人迟到被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之前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就白费了;被申请人缺席裁决,可能会失去为自己辩护的机会,承担不利的后果。所以,遵守时间,及时沟通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