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要是你明知道对方有病还和TA结婚,这婚姻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规定,要是一方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得如实告诉另一方。要是没如实说,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这里重点说的是患病一方有告知的义务,没如实告知时另一方有撤销婚姻的权利。要是一方明知道对方有病,还愿意和对方结婚,那就说明TA接受了对方患病这个事儿,不存在因为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而让婚姻能被撤销的情况,所以婚姻是有效的。
不过要注意,以前有法律禁止某些疾病患者结婚,但民法典生效后,就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疾病禁止结婚了。要是对方患的病特别严重,严重到影响了结婚的目的,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时候,当事人也能通过离婚等办法解除婚姻关系。
所以,正常情况下,明知道对方有病还结婚,这个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