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里,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来。以下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的损害赔偿。
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给无过错方带来极大精神伤害。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破坏了婚姻的专一和稳定,让无过错方精神痛苦。
实施家庭暴力是行为人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等侵害,不仅损害身体,还造成严重精神创伤。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违背家庭伦理道德,给无过错方精神造成极大伤害。
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结合过错情节、损害后果等因素,认定是否构成重大过错,进而支持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若遇到这类情况,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