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供房财产分割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付了首付,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两人一起还房贷。离婚时,这房子就归登记名字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是这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的钱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可以用这个公式算:共同还贷部分补偿额=婚后共同还贷本息总额×(房产现价值÷购买时房产价值)×50%。比如婚前买的房子100万,首付30万,婚后两人一起还了20万贷款,现在房子值150万,那么另一方能拿到的补偿就是20万×(150万÷100万)×50%=15万。
要是房子是婚后夫妻一起买的,还一起还贷款,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是平均分割,就是把房子的价值减去剩下的贷款,然后两人各拿一半。要是两人对房子值多少钱有不同意见,可以先商量,商量不成就找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评估。
还有一种情况,房子是双方父母出钱买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房子就可以看成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来按份拥有,除非有其他约定。离婚时就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法律建议:在婚姻中,夫妻双方最好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相关证据,这样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