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时缓刑是咱《刑法》里规定的一种特殊缓刑制度。简单来说,就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被认定没有现实危险而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才能适用。要是在战时缓刑期间没立功,后续情况得根据不同情形来定。
2、要是犯罪军人在战时缓刑期间,虽然没立功,不过能老老实实遵守相关规定。既没再犯新的罪,之前也没有其他没判决的罪被发现,而且也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也没违反法院判决里的禁止令。这种情况下,等缓刑考验期结束,原来判的刑罚就不用执行了,还会公开宣告。
3、但要是犯罪军人在战时缓刑期间,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又或者违反了法院判决里的禁止令,而且情节还挺严重,那就得撤销缓刑,执行原来判的刑罚。要是又犯了新罪,或者发现之前还有其他罪没判决,同样要撤销缓刑。这时候得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重新作出判决,然后把前面那个罪和后面这些罪判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来确定最终要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