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倒闭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该给多少呢,这得看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要是员工在公司干满一年,公司就要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不满六个月,那就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工资特别高,比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多,那公司给经济补偿的时候,就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给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给大家举个例子。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5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公司就得给3.5乘以5000,也就是17500元的经济补偿。要是员工月平均工资有30000元,可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只有20000元,那公司就按20000元的标准给补偿。就算这个员工工作了15年,最多也只给12乘以20000,也就是240000元。
如果遇到公司倒闭要辞退员工的情况,员工要留意公司是否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公司没给或者给少了,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还能找劳动部门帮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