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股权分割案件中,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是可以申请再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不过,要是出现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等枉法裁判行为这些情况,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也能申请。
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会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要是符合再审条件,就会裁定再审;不符合,则裁定驳回申请。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时间,由本院院长批准就行。
再审审理的时间得看适用的程序。如果适用第一审程序,要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要是适用第二审程序,要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大家在遇到这类问题时,一定要留意时间要求,合理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