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能自理,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因为婚姻自由涵盖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法律没有禁止一方在另一方不能自理时提离婚。
但在司法实践里,法院判离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要是仅以一方不能自理为由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直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进而判离。毕竟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能自理时,另一方要承担照顾和扶养责任。
要是提出离婚的一方坚持离,就得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像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
而且,就算法院判决离婚,提出离婚的一方要给予生活不能自理的另一方适当经济帮助,保障其离婚后的基本生活。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也是公平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