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里,法院要冻结对方财产,一般会走财产保全程序。财产保全有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财产保全。
2、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还没正式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如果情况特别紧急,不马上申请保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失。这时,一方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这个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申请的人要提供对方明确的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线索,同时还要提供担保。法院收到申请后,得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要是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就会马上开始执行。
3、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在离婚诉讼进行期间,一方当事人能向受理这个案件的法院提出申请。要是存在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判决没办法执行或者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况,法院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就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就算当事人没提出申请,法院觉得有必要的时候,也能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要是申请人不提供,法院就会裁定驳回申请。
4、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会给相关单位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对方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这些财产进行冻结、查封等操作,目的就是保证以后的判决能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