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没签合同离职后多发工资,这一般不能算作赔偿。法律规定有一种赔偿情况是,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就要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这才是法定的赔偿。而离职后多发工资,多数是因为用人单位操作失误之类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有法定的赔偿事由。
从法律方面来讲,此时多发的工资属于不当得利。简单来说,不当得利就是没有法律依据,得到了不该得的利益,还让别人受了损失。劳动者没有正当理由拿到多发的工资,让用人单位有了损失。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受到损失的一方有权让得到不当利益的人把钱还回去。
因此,劳动者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得赶快和用人单位沟通,把多发的工资还回去。要是劳动者不愿意归还,用人单位也有办法。他们可以先和劳动者协商,心平气和地把事情解决;也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要是这两种方式都行不通,用人单位还能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劳动者返还多发的工资。所以,劳动者最好主动归还,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