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具有行政行为的基本法律特征。认识和确定行政复议的性质,有助于发展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保障行政复议职能的正确发挥和行政复议活动的正确运行。笔者认为,行政复议在形式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的性质在方法上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在程序上是一种按行政司法程序运行的程序规则。
(一)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监督法律制度
(三)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
(四)行政复议是一种兼有司法特点的行政裁判制度具体的书上也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