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在调岗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是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这经济补偿怎么算呢,就看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要是工作满一年,单位就得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来给补偿;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要是单位没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会让单位限期支付。要是单位逾期还不支付,就得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的标准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给劳动者的建议是,要是遇到单位调岗后解除合同的情况,要留意单位是否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一旦发现单位没给或者给少了,及时收集证据,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