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三年被公司辞退,补偿情况有不同说法。
要是公司合法辞退,并且员工有《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过错,像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因为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等情况,公司就不用给员工补偿。这就好比你在学校违反校规,严重到一定程度,学校就不会额外给你奖励一样。
如果公司是按照法定情形辞退员工,比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不行,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那公司得给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所以工作三年,公司就得给三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就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公司违法辞退员工,也就是没有合法理由或者没按法定程序就把员工辞退了,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回去上班。要是员工不想回去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公司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也就是六个月工资。
要是员工和公司在补偿问题上谈不拢,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来管管;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