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要是被辞退,而且用人单位还不给交社保,有不少途径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单位违法辞退,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单位得正常给交社保。要是女职工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女职工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社保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单位有义务给职工交社保。女职工可以向当地社保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征收机构有权让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要是逾期还不交,还会加收滞纳金。
女职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问题。要是协商不下来,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在维权的时候,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怀孕事实、被辞退情况等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医院产检记录、辞退通知这些都能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