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无过错女方离婚,法院是否判决准予离婚,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要综合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
若男方以感情不和起诉,且能证明有这些情形,调解无效时法院一般判离: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应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也应准予离婚。
要是男方无法证明上述情形,女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出于维护婚姻稳定考虑,第一次可能判不准离婚。不过,男方可在判决生效一定期限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判离可能性通常会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