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劳动关系,不要求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当事人能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活动。要是委托他人参加,得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一份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上面要写清楚委托事项和权限。
2、要是本人亲自去参加仲裁,能更方便地讲清楚自己的情况,表达诉求和观点,还能当场对争议事实进行说明和解释。要是实在去不了,也能委托律师、近亲属等当代理人。但要是劳动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就得由法定代理人代替参加仲裁;要是劳动者已经去世,就由近亲属或代理人参加。
3、但某些情况下本人可能得亲自到场。比如仲裁庭觉得有必要让当事人本人到场对关键事实进行说明和质证,要是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到场,申请人就会被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则会被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