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要是和单位有劳动争议,想申请仲裁,得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起一年内进行。
要是劳动者离职了,劳动关系结束,就得从劳动关系终止那天起,在一年内去申请劳动仲裁。打个比方,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没给经济补偿,劳动者离职时也知道这事儿,那就要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去申请仲裁。
不过,仲裁时效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是劳动者向单位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又或者单位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这时候开始,仲裁时效重新计算。还有,如果遇到了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合理的理由,导致劳动者没办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等这些阻碍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接着计算。
要是离职后超过一年没去申请劳动仲裁,又不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那劳动者很可能会因为超过仲裁时效,在仲裁中败诉。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工作中要是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要及时和单位沟通,保留相关证据。如果沟通没用,要尽快向有关部门求助,避免错过申请仲裁的时效,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