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写“其他无争议”一般是可行的,但有好处也有坏处,得慎重做决定。
先说说好处。这么写很简洁,能避免在协议里漏掉一些没考虑到的事儿。要是夫妻二人已经达成默契,确实没其他分歧,这么写能缩短协议篇幅,加快签协议的速度。
但风险也是有的。要是有没明确约定的事项,像隐藏的财产或者没提到的债务,以后就可能引发争议。“其他无争议”可能会让人觉得双方对所有没明确写出来的事项都没意见。一旦有新情况出现,想主张自己权益的一方可能因为协议这样表述,很难举证,维权也会变得困难。
我给大家提个醒,在写“其他无争议”之前,夫妻双方要保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这些可能涉及的问题,都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且达成了一致。要是对某些事项拿不准,或者觉得可能存在争议,最好详细地把这些事项列出来,明确约定好。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