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碰到第三方债务,首先得分清这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要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夫妻两人都要一起还钱。像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夫妻可以商量怎么分担这些债务,但这个商量只在夫妻之间有效,对债权人没用。债权人还是能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把钱全还了。要是有一方还的钱超过了自己该承担的份额,那他可以向另一方要回多还的部分。
要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还钱。一般来说,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钱,而且债权人又没法证明这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愿借的,就算个人债务。
处理离婚债务的时候,夫妻最好和债权人好好沟通,免得因为债务闹纠纷。要是两人对债务分担谈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