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试用期单位不聘用劳动者,给不给经济补偿得分不同情况来看。
要是单位能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那试用期结束后不聘用,就不用给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单位得有明确的录用条件,还得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没达到这个条件才行。比如说,单位规定销售岗位试用期得完成一定的业绩,并且有详细的业绩数据来证明劳动者没达标,这样单位不聘用就不用给补偿。
要是单位没办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却用一些不合理的理由不聘用,那就可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得给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工作不到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如果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好了不继续聘用,那单位就得给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就按上面说的经济补偿方式来算。
建议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工作成果、考勤记录等。要是觉得单位解除合同不合法,先和单位好好沟通,沟通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