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里,如果想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可以按下面的步骤操作。
财产保全分诉前和诉讼中两种。要是情况紧急,不马上申请保全,合法权益会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失,就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时得提供担保,不提供的话,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后,得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马上执行。要是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不依法起诉或申请仲裁,法院会解除保全。
要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就行。法院可能会让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后,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要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得提交书面申请,要说明想保全的财产范围、种类、价值等情况,还得提供证据,证明有保全的必要,比如对方可能转移、隐匿财产。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