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追加报备是否在60天内有效,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得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间能适当延长。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就得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
关于工伤追加报备,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60天的期限。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要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追加认定工伤情形,只要在合理时间内,并且能拿出相应证据,通常是可以进行追加的。不过,还是建议大家尽早进行报备和申请。因为时间拖得太长,可能会导致证据收集困难,进而影响工伤认定结果,损害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