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买房却把房子登记在公婆名下,这种情况下财产分割得看具体情形。要是夫妻和公婆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书面协议,并且能拿出证据表明购房的钱是夫妻出的,虽说房子登记在公婆名下,但按照协议规定,这房子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等到离婚或者有财产分割需求的时候,夫妻双方通常能把它当作共同财产来分,一般是一人一半。不过呢,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双方实际状况,像出资比例、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后再做判决。
2、要是没有借名买房的协议,只是能证明购房款是夫妻出的,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把钱赠与给公婆买房,也有可能是夫妻借钱给公婆买房。要是认定为赠与,那房子就归公婆,夫妻没办法要求分割;要是认定为借款,夫妻可以要求公婆把购房款还回来,但不能要求分割房子。
3、要是既没有借名买房协议,又没办法证明购房款是夫妻出的,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看,这房子就是公婆的,夫妻没权利要求分割。
遇到这种问题,建议夫妻先和公婆好好商量,把房屋归属和出资性质确定下来。要是商量不通,就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然后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