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安置房的分割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安置房原本是夫妻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因为拆迁才得到现在的安置房,而且另一方没在这过程中投入自己的财产,那这安置房基本还是属于原来的产权人,另一方没资格来分。打个比方,男方在结婚前就有套房子,婚后房子拆迁得到了安置房,女方没出钱出力,这安置房就还是男方的。
如果安置房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换来的,一般就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分法有不少,双方能商量好的话,就自己定分配比例。比如一方要房子,就给另一方相应的钱。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去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好多事,像房子怎么来的、双方对房子的贡献大小、实际住在哪等。要是一方在买房、装修上出了很多力,法院可能就会多给他分点。
要是安置房涉及家庭共有财产,除了夫妻,家里其他成员也有份,那就得先把家庭财产分清楚,确定夫妻在安置房里占多少份额,再分割夫妻的这部分。分割的时候,得公平合理,多照顾照顾子女和女方,这样才能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法律建议:夫妻双方在遇到安置房分割问题时,尽量先心平气和地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像购房合同、装修发票等,去法院起诉时这些证据能帮很大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