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生效后,款项是否打到法院账户要依具体情况定。履行判决义务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直接给胜诉方付款。判决生效后,败诉方和胜诉方可自行协商,败诉方按判决确定的金额和方式,把钱直接给胜诉方。同时,败诉方要保留好支付凭证,以此证明自己履行了判决义务。
另一种是把款项打到法院账户。要是双方在支付上有争议,或者法院有相关要求,败诉方就得把钱打到法院指定账户。法院收到款项后,会按程序通知胜诉方办理领款手续。这种方式能确保款项流转规范、安全,防止双方在支付时产生新纠纷。
实际操作时,如果判决书明确指定了收款账户,败诉方就得按要求执行。要是没明确指定,建议败诉方先联系承办法官,了解法院对款项支付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这么做能避免因支付方式不对,导致执行延误或者产生其他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