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要不要担责,得看债务性质。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这种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里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双方都得还钱,通常不用办理啥特别手续。
而要是能证明是一方个人债务,像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这是个人债务,或者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且债主也知道这个约定,那另一方就不用还钱。为了避免以后有纠纷,另一方可以收集证据,像借条、聊天记录,只要能证明这笔债没用到家庭生活里就行。
如果因为债务问题闹上法庭,另一方要积极收集证据,参与诉讼,跟法院说明这是对方个人债务。要是已经到了执行阶段,另一方可以向执行法院提执行异议,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该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