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拖着工程不结算,承包人可以起诉。依据《民法典》,在建设工程合同里,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后,发包人要按约定支付价款并及时结算。
要是合同明确约定了结算时间和方式等条款,发包人没按约定结算,就属于违约。就算合同没明确约定,按照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发包人也得在合理时间内结算。
起诉时,承包人得准备好充分证据。建设工程合同是关键,能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以及结算约定。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报告、验收记录、签证单等文件,可证明承包人完成了工程建设。往来函件、聊天记录等反映催款情况的材料,能证明承包人积极主张权利。
起诉后,承包人能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要是因发包人拖延结算造成损失,还能主张赔偿。法院会根据双方证据和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所以,遇到工程不结算的情况,承包人要收集好证据及时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