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在异步调解后,会出现两种情况。要是调解成功,双方会签订调解协议,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一旦签了,仲裁程序也就结束了。可要是有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另一方就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调解失败,那就会进入仲裁审理程序。第一步是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仲裁申请后的五天内,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情况。
接下来就是开庭审理了。仲裁庭会在开庭前五天,把开庭的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要是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能在开庭三天前申请延期开庭,不过是否同意延期得由仲裁委员会来决定。
开庭的时候,双方要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把事实查清楚,分清责任。
最后仲裁庭会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仲裁庭会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达成了协议,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但要是调解没成功,或者在调解书送达前有一方反悔了,仲裁庭就得及时作出裁决。裁决书从作出那天起就有法律效力了。要是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