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公司以各种手段逼你主动走,法律上叫“推定违法解除”,你不必写辞职信,可以直接主张被迫解除并要补偿。常见逼离手段有:单方降薪、调去更远岗位、停发工资、变相刁难。正确操作是:先固定证据,把降薪通知、工资拖欠记录、聊天记录、排班变动都留好;然后书面通知单位,说明因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或未提供劳动条件,你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这样你既合法离开,又能拿补偿,还能领失业金。如果单位直接违法辞退你,赔偿是补偿的两倍。记住千万别在“个人原因”离职单上签字,签了就很难翻。协商不成,带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时效一年,从权益受侵害日起算。保留好每一步书面和电子证据,仲裁时才不会被动。如需进一步操作,建议把相关书面材料和沟通记录整理齐全,依法主张权利,必要时当面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