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或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所以,仅拒不支付5000元,不一定达到该罪入罪标准。
若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若最终不构成犯罪,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追讨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