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这个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一天开始算。
要是员工离职了,因为解除劳动关系产生了争议,劳动者得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举个例子,员工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觉得单位没给自己发工资,或者没给经济补偿,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就得在离职后的一年里去申请仲裁。
但仲裁时效不是一成不变的,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仲裁时效中断,就是在这一年的时效期内,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又或者对方答应履行义务,这时候仲裁时效就会重新计算。而仲裁时效中止,是因为遇到了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没办法在时效期内申请仲裁,这种情况下仲裁时效会暂停,等导致中止的原因没了,时效接着计算。
所以通常来说,员工离职超过一年都没去申请仲裁,要是没有时效中断、中止这些情况,就可能没办法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员工平时要多留意自己的权益是否被侵害,一旦发现问题,尽快和单位沟通解决。要是沟通没用,要及时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仲裁,避免过了时效无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