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女方担保形成的债务该由谁承担,要分不同情况判断。
要是女方的担保债务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等涉及夫妻共同利益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夫妻两人都要一起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双方可以商量怎么分担这笔债务,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不过得注意,两人商量的结果或者法院的判决,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债权人仍然能找夫妻任何一方要全部的钱。
要是女方的担保和夫妻共同利益没关系,是她自己的行为,像给朋友的个人债务做担保,钱也没用到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上,那这就是女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女方得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还,男方不用管。
判断这笔债务到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得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担保的目的、钱的流向,还有夫妻双方是不是知道并且同意。要是因为这笔担保债务起了纠纷,建议当事人收集相关的证据,像担保合同、资金用途证明这些,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