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生产、哺乳这“三期”内把女职工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能要求这些赔偿:
恢复劳动关系。女职工可以让用人单位撤销辞退决定,重新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恢复之后,用人单位得按照原来的工资待遇,支付女职工“三期”期间的工资。
要是女职工不想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客观上没办法恢复了,用人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就是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要是用人单位不肯支付赔偿,女职工可以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等相关证据,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