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在婚姻期间设立的公司,离婚时财产分割得按不同情形来处理。要是夫妻两人都是公司股东,他们可以商量好,把部分或者全部股份转给另一方,让一方从公司退出。要是双方都想接着经营公司,那就按照一定比例分割股权,明确各自在公司里的权益。
2、要是只有一方是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商量一致后,如果非股东一方想成为公司股东,只要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而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那这位股东的配偶就能成为公司股东。要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用同样的价格买下这部分出资额,法院就可以对转让出资得到的财产进行分割。要是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用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那就当作他们同意转让,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3、要是公司股权价值不好确定,就可以找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情况等进行评估,确定股权的实际价值后再分割。分割的时候,还得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等因素,尽量别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